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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會歌征集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210     更新時間:2021-06-30    截止日期:2021-09-30

   為充分宣傳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展示芯促會”懷揣中國心,創(chuàng)造中國“芯”“的精神,我會面向全球公開征集創(chuàng)作會杏歌,我會聯(lián)合深圳市流行音樂協(xié)會評定產(chǎn)生入選作品。征集作品應用于深圳市芯片促進會對外宣傳。

一、主辦單位

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秘書處負責大會會歌征集、評選和宣傳等工作。

二、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于2021424日開始,202193017時截止(北京時間)。

三、征集對象

全球所有關心、支持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的個人和機構(gòu),均可按照征集規(guī)則參加征集活動。

四、應征方案的要求

征集歌曲(含歌詞和樂譜),歌曲類型、風格和演唱形式不限,歌曲長度須控制在5分鐘之內(nèi)。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著作權等任何第三方權利的作品)或其他合法權益。應征作品應為未在國內(nèi)外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未在其他作品征集活動中獲獎的原創(chuàng)歌曲或歌詞作品。

五、應征辦法

1.應征作品只能以順豐郵寄或當面交付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深圳福田區(qū)濱河大道北深業(yè)泰然大廈C座1212C01,孫映雪

聯(lián)系電話:0755-83320878

2..應征作品一經(jīng)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guī)則。

六、保密規(guī)定

1.無論應征人提交的應征方案是否最終中選,應征人及相關參與人員在報名應征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動評選結(jié)果揭曉期間對因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提交的應征方案以及與應征方案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2.會歌征集活動期間,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保留取消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征人所提交的應征作品參選資格的權利。

3.應征人是否違反本方案規(guī)定的保密義務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

七、應征作品的評選和決定

1.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對應征的歌曲進行初評,選出3件入圍作品,從中選出最終優(yōu)勝者。

2.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擁有會歌的最終權利。

八、獎勵

1.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會歌的作品,獎勵人民幣5000元,并由大會組委會頒發(fā)獲獎證書。

2.對入圍的其余2件歌曲,獎勵人民幣各1000元,并由大會組委會頒發(fā)獲獎證書。

3.參與的作品,均給紀念品和證書獎勵。

九、免責、知識產(chǎn)權聲明

1.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致使未能應征成功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提交至主辦單位的應征方案概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2.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最終成為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會歌作品的著作權等一切知識產(chǎn)權(署名權除外)自始無償轉(zhuǎn)讓歸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所有。應征者同意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有權對成為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會歌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活動(包括應征人承諾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不自行行使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認可的第三方在全世界范圍內(nèi)永久獨占地行使與該中選方案相關的著作人身權)。

十、其他

1.應征者不需要繳納報名費。

2.主辦單位對包括本規(guī)則在內(nèi)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進一步制定相應規(guī)定或進行解釋。

深圳市芯片科技促進會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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