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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少年合唱團關于征集優(yōu)秀原創(chuàng)代表曲目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810     更新時間:2024-03-21    截止日期:2024-04-21
  西藏珠峰少年合唱團自2022年7月成立以來,在各主承辦單位的共同推動下,不斷強化制度建設,加強師資力量,完善活動策劃,有序開展集訓,已成功參演多場大型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更好體現(xiàn)童聲合唱的多元性、廣泛性與層次性,打造彰顯時代精神、富有文化特色的代表作品,形成西藏童聲合唱文化品牌,西藏珠峰少年合唱團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優(yōu)秀原創(chuàng)代表曲目?,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自治區(qū)文明辦
  協(xié)辦單位:自治區(qū)黨委網(wǎng)信辦、團區(qū)委、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文化廳、自治區(qū)廣電局、自治區(qū)文聯(lián)、西藏廣播電視臺、西藏大學、西藏職業(yè)技術學院、拉薩市委宣傳部
  承辦單位:西藏廣播電視臺
  二、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4月21日,面向區(qū)內外廣泛征集作品。經(jīng)初步篩選、專家評審后,公示征集結果,評選出5首優(yōu)秀作品作為西藏珠峰少年合唱團團歌、代表曲目和保留曲目。
  三、獎項設置
  此次征集活動為有獎征集,為獲獎作者發(fā)放相關榮譽證書和獎金,每首入選作品獎金5000元。
  四、征集要求
  1.作品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契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尊重各民族傳統(tǒng)文化和風俗習慣,不得宣揚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2.2024年恰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5周年,中法建交60周年,聚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偉大成就,展現(xiàn)加強對外交流的信心和決心,在文化教育領域助力推動對外關系發(fā)展。挖掘各地優(yōu)秀歷史文化、人文地理、風俗民情,以歌曲為媒介,充分展現(xiàn)西藏獨特的民族文化和日新月異的發(fā)展變化,展示我區(qū)對外開放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和諧景象。
  3.作品應具備一定的藝術性和時代性,歌詞生動、旋律優(yōu)美、特色鮮明,適合童聲合唱,適宜多形式舞臺展示。
  五、投稿條件
  1.投稿作品題材風格不限,可為個人或團體創(chuàng)作,原則上應為2023年以來創(chuàng)作、未在全國性歌曲征集活動中投稿的原創(chuàng)詞曲,或2023年以來對經(jīng)典名作再改編、再創(chuàng)作,同一作品不得多頭報送,否則視為無效,每位詞曲作者限報3首作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藏文皆可,時長3-5分鐘為宜。
  2.報送材料:歌詞和簡譜(限jpg格式)、《報名表》(限word格式),有條件者可提供歌曲錄音小樣(音頻限mp3格式,文件不超過20MB),單位報送需加蓋公章。
  3.報送方式:作品需通過電子郵箱報送(郵箱:xzzfsnhct@qq.com),報送時間截至2024年4月21日,18:00前,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逾期視為無效。主辦方在收到稿件后,將核實是否符合標準,并在收件后48小時內通過郵件或電話形式回復投稿者確認。如不符合參加標準,投稿者可以在活動投稿時限內修改并重新投稿。
  六、權責聲明
  1.投稿作品不得含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擔,同時投稿人需認可主辦方對此所采取的撤銷獎項、公開發(fā)布聲明、收回獎金、賠償損失等措施。
  2.投稿人授權主辦方享有投稿作品著作權的發(fā)表權、修改權、財產權,同時為更廣泛傳播作品,主辦方有權將投稿作品的上述著作權授權第三方使用。
  3.投稿人同意在主辦方發(fā)表投稿作品前,不得發(fā)表投稿作品。
  4.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設退稿,敬請投稿人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內容。
  5.投稿人向主辦方投稿,視為認可公告的全部內容。
  聯(lián)系人:李坤一
  電話:
  西藏自治區(qū)文明辦
  西藏廣播電視臺

  2024年3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XP1g_cFaR5nLisFvaYnC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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