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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8110     更新時間:2021-09-30    截止日期:2021-11-30
  進一步提升烏蘭察布旅游知名度與美譽度,彰顯我市旅游品牌魅力和文化內涵,烏蘭察布市文化旅游體育局現向全社會有獎公開征集“烏蘭察布文化旅游”形象標識(LOGO),有關細則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烏蘭察布市文化旅游體育局

  二、征集對象

  面向全國廣泛征集烏蘭察布旅游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歡迎國內外藝術設計愛好者、各大院校設計專業(yè)師生、獨立設計師、專業(yè)設計機構等設計策劃機構單位,以及個人、組織或者團體名義投稿均可(多人合作視為團隊設計)。

  三、作品要求

  (一)辨識度,設計作品應具有較強的識別性、獨特性和創(chuàng)意性,能夠從視覺表現和內涵傳達上充分詮釋烏蘭察布市旅游的精髓與悠久深厚的歷史文化,要求主題鮮明、構思新穎、構圖簡潔、寓意深刻,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二)普遍性,設計作品應具備時尚性和現代感,適用于烏蘭察布旅游在國內和國際市場的宣傳營銷推廣。

  (三)通用性,LOGO易于識別,圖形符號功能強,適合在多種場合、材質和載體上的使用和傳播。

  四、投稿要求

  (一)烏蘭察布旅游標識(logo)設計稿;

  (二)設計稿應附有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三)投稿文件應為.jpg圖片格式、RGB色彩空間、A4尺寸、分辨率300dpi,一次同時提交“投稿要求”一、二項文件,視為一套投稿作品,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作者自行承擔創(chuàng)作費用及應征投稿的其它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請作者務必保留分辨率至少為300dpi(AI、PSD、CDR等)的原始文件。

  五、評選、獎勵辦法

  作品評審由烏蘭察布市文化旅游體育局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按照征稿要求對公開征集參賽作品進行評審,初審將入圍5名,最終評選出1名獲勝者,獎勵2萬元并頒發(fā)榮譽證書,其余4名入圍者,每人獎勵5000元并頒發(fā)榮譽證書;未入圍的參賽方不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或獎勵。

  六、知識產權及版權

  設計方案必須為未公開發(fā)表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襲、侵權等行為,取消參選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參選人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退還主辦單位獎勵以及造成的其他損失。

  凡入選作品,其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等著作權均歸烏蘭察布市文化旅游體育局享有,作者保留其署名權。

  七、時間安排

  (一)征集時間: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評選時間:2021年12月15日前

  (三)結果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

  八、征集方式

  本活動采取網絡投稿方式:旅游形象標識(LOGO)通過電子郵件征集,作品發(fā)送至郵箱:245461164 qq.com。

  九、特別聲明

  本次活動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聯系人:郭巨英、張璐

  聯系電話:0474-8186258

  烏蘭察布市文化旅游體育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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