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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征集洛南縣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和城市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510     更新時間:2021-10-09    截止日期:2021-10-25
    為進一步提升洛南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現(xiàn)洛南文化內(nèi)涵,增強市民歸屬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洛南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洛南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和城市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二、征集內(nèi)容及作品要求

  (一)洛南城市形象宣傳用語

  1.弘揚時代精神,注重城市內(nèi)涵,格調(diào)健康,積極向上,準確反映洛南城市形象,彰顯洛南城市精神,充分傳達洛南城市歷史底蘊、文化精髓、人文風貌,凸顯洛南特色。

  2.高度概括洛南城市氣質(zhì),凝練通俗,內(nèi)涵豐富,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識別、記憶和傳播,適合在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對外宣傳等領(lǐng)域使用。

  3.每條用語字數(shù)限定在10字以內(nèi),應征作品要包含簡要的創(chuàng)意說明。

  (二)洛南城市形象標識(LOGO)

  1.形象生動,寓意深刻,內(nèi)涵豐富,能直觀反映洛南城市發(fā)展和人文歷史及文化元素,充分展現(xiàn)洛南城市建設形象。

  2.構(gòu)圖巧妙,布局合理,結(jié)合洛南縣情以抽象符號與具體形象相結(jié)合,明顯區(qū)別于其他同類城市形象的標識標志,整體視覺效果大氣、簡約、醒目,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整體美感。

  3.作品應充分考慮應用場景,如應用在城市建筑墻面、展會展覽、路牌標識、畫冊信紙、個人名片等各種載體上運用的可實施性,要具有延展性、可變性、可塑性、可創(chuàng)性,具有演繹成動態(tài)、立體、漸變、交互、數(shù)字化變換等多元的可能,同時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4.作品電子圖稿、設計說明和登記表統(tǒng)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nèi),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Word文檔;圖案像素色彩模式為RGB色,圖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證圖片縮小到100×100像素時仍能正常使用;設計者需保留設計原圖(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選后提供給征集方。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征集,國內(nèi)外關(guān)心、支持洛南城市發(fā)展的自然人,均可以個人、團體或單位名義應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參與者應填寫《洛南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征集活動登記表》、《洛南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登記表可登錄洛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下載,填寫完畢后,連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電子郵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和圖片,以附件形式發(fā)送。郵件標題為“洛南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形象標識應征作品”。所有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投稿郵箱:3166349046 qq.com

  聯(lián)系電話:0914-7380289

  五、評選方式

  本次活動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制訂評審細則和作品評審,指導活動有序開展。評審過程中以參賽作品的實用性、美觀性、創(chuàng)意性和設計理念作為評判標準,嚴格掌握評分標準,以真實的實力和水平作為評分的唯一依據(jù),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入圍的用語和標識(LOGO)設計方案將通過洛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等媒介進行公布。

  六、獎項設置

  (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1000元。

  (一)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等獎:1名,獎金20000元。

  二等獎:2名,獎金5000元。

  三等獎:3名,獎金2000元。

  此次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guān)國家及地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納稅。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

  (二)征集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quán),若有侵權(quán)等違法行為,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在公布評選結(jié)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fā)布或者發(fā)表參評作品。

  (四)征集作品入選后,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quán)及修改、使用權(quán)。

  (五)如收到作品中出現(xiàn)內(nèi)容相同或相似,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取先征集作品。

  (六)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主辦單位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quán)。

  附件:1.《洛南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征集活動登記表》

  http://www.luonan.gov.cn/wcm.files/upload/CMSln/202110/202110080838012.doc

  2.《洛南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http://www.luonan.gov.cn/wcm.files/upload/CMSln/202110/202110080838048.doc

  洛南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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