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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宣傳口號及城市之歌的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440     更新時間:2022-10-08    截止日期:2022-11-08
  柴桑區(qū)歷史悠久,人文厚重。為厚植柴桑城市精神、彰顯柴桑城市品格,提升柴桑城市形象,進一步增強柴桑城市吸引力、影響力,激發(fā)柴桑區(qū)高質量發(fā)展的動能與活力。九江市柴桑區(qū)“文旅旺區(qū)”指揮部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設計方案、宣傳口號和城市之歌創(chuàng)作。具體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2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二、征集內容及作品要求
  (一)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
  1.聚焦“千年柴桑、賢母之鄉(xiāng)、岳飛駐地、淵明故里”形象定位設計,能直觀反映柴桑區(qū)發(fā)展、柴桑地域特色和豐富的人文歷史文化內涵。形象生動,寓意深刻、特色鮮明、設計新穎,具有獨創(chuàng)性、藝術性和視覺感染力,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社會主流價值,充分展現(xiàn)柴桑城市新形象。
  2.標識構圖要結合柴桑區(qū)區(qū)情以抽象符號與具體形象相結合,明顯區(qū)別于其他同類城市形象的標識標志,圖形符號應用性強,簡約、醒目,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色彩鮮明大方,具有較強的視覺沖擊感和整體美感。
  3.作品應充分考慮應用場景,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城市建筑墻面、展會展覽、路牌標識、畫冊信紙、個人名片等各種載體上運用。要具有延展性、可變性、可塑性、可創(chuàng)性,具有演繹成動態(tài)、立體、漸變、交互、數(shù)字化變換等多元的可能,同時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網(wǎng)絡媒介、戶外廣告、公共場所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4.作品電子圖稿、設計說明和登記表統(tǒng)一壓縮在一個壓縮包內,圖稿需存儲為JPG格式;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說明文字需存儲為Word文檔;圖案像素色彩模式為RGB色,圖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證圖片縮小到100×100像素時仍能正常使用;設計者需保留設計原圖(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選后提供給征集方。
  (二)柴桑區(qū)宣傳口號
  1.弘揚時代精神,注重內涵,格調健康,積極向上,彰顯柴桑形象和柴桑精神,展現(xiàn)柴桑歷史底蘊、文化精髓、人文風貌,凸顯柴桑特色。
  2.高度概括柴桑城市氣質,凝練通俗,內涵豐富,朗朗上口,有較強的震撼力和感召力,主題鮮明,便于理解、識別、記憶和傳播,適合在戶外廣告、公共場所、對外宣傳等領域使用。
  3.文字精煉,應征作品字數(shù)限定在12字以內,同時提供200字以內的創(chuàng)作說明,闡述清楚創(chuàng)作理念、宣傳語具體含義(或寓意)。
  (三)柴桑區(qū)城市之歌
  1.應征歌曲要求圍繞柴桑區(qū)加快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shù)為主題,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為人民放歌、為時代立傳。
  2.作品要求詞意簡潔,情感充實,內容豐富,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實際,具有生動的地域特色和濃郁的生活氣息。
  3.作品要求為新創(chuàng)作且未發(fā)表過的原創(chuàng),形式、體裁、風格不限,獨唱、重唱、合唱等均可。
  4.作品時長原則上不超5分鐘,要求旋律優(yōu)美,通俗流暢,朗朗上口,具有鮮明的時代感和較強的藝術感染力,便于群眾傳唱。
  5.作品要音頻小樣(mp3格式演唱音頻),要附曲譜(簡譜或五線譜均可,jpg圖片格式,并確保打印A4紙大小圖像清晰)、作品介紹及詞、曲作者和演唱者簡介。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征集,國內外關心、支持九江市柴桑區(qū)發(fā)展的社會人士均可,可以個人、團體或單位名義應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參與者應填寫《九江市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九江市柴桑區(qū)宣傳口號征集活動登記表》、《九江市柴桑區(qū)城市之歌征集活動登記表》。登記表見附件1、附件2、附件3,填寫完畢后,連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電子郵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圖片,郵件標題為“九江市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宣傳口號、城市之歌應征作品”。
  3.所有來稿請在作品word文檔后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投稿郵箱:jjxwg2132@163.com
  聯(lián)系人:湯瀅瀅肖亭亭
  聯(lián)系電話:0792-6812132
  五、評選方式
  本次評選設立評審委員會,負責作品評審。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參評作品的實用性、美觀性、創(chuàng)意性和設計理念作為評判標準。已有的宣傳口號(淵明故里,賢母圣地;古韻柴桑,淵明故里;田園柴桑,夢里桃園等)和形象標識不參與此次評比。入圍、入選的標識(LOGO)設計方案、宣傳口號和歌曲將通過柴桑發(fā)布、柴桑文旅等媒介進行公布。
  1.初評階段(11月下旬)。對征集的作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初評遴選出柴桑城市形象(LOGO)、宣傳口號、城市之歌入圍作品。
  2.公眾投票階段(12月上旬)。初評結束后,將入圍作品在“柴桑發(fā)布”、“柴桑文旅”微信公眾號平臺對外公布,并進行為期10日的網(wǎng)絡投票。投票結果作為專家評審入選作品的參考依據(jù)。
  3.專家評審階段(12月下旬)。在初評和公眾投票的基礎上,由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專業(yè)評審,提出建議名單,經專題會議研究確定柴桑城市形象(LOGO)、宣傳口號、城市之歌入選作品。
  六、獎勵措施
  (一)城市形象(LOGO)
  入圍獎:5個,獎金2000元/個、紀念證書一本。
  采用獎:1個,獎金20000/個、紀念證書一本。
  (二)城市宣傳口號
  入圍獎:10條,獎金500元/條、紀念證書一本。
  采用獎:1條,獎金10000元/條、紀念證書一本。
  (三)城市之歌
  入圍獎:3首,獎金3000元/首、紀念證書一本。
  采用獎:1首,獎金30000元/首、紀念證書一本。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
  (二)單個作品作者人數(shù)不限,多人合作視為團體策劃、創(chuàng)意和設計。宣傳口號投稿數(shù)量每個人或團體限投3條以內。
  (三)征集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一經發(fā)現(xiàn)上述行為將取消評選資格,已獲獎的取消獎勵并依法追回所發(fā)獎金。如涉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主辦單位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
  (四)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不得自行發(fā)布或者發(fā)表參評作品。作品因重復投稿發(fā)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五)征集作品入選后,將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和投稿人的承諾,作品除署名權以外的所有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擁有修改、展示、宣傳、應用的權利。入選團體、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六)如收到作品中出現(xiàn)內容相同或相似,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取先征集作品。
  (七)凡向主辦單位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主辦單位對本次征集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1:《九江市柴桑區(qū)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
  附件2:《九江市柴桑區(qū)宣傳口號征集活動登記表》
  附件3:《九江市柴桑區(qū)城市之歌征集活動登記表》
  九江市柴桑區(qū)“文旅旺區(qū)”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0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VD8B0EF1_-_5KbXoIM0Q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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