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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等你來設計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110     更新時間:2024-03-13    截止日期:2024-04-28

有獎征集

為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guī)劃,進一步提升龍泉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影響力和辨識度,打造具有龍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龍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

01征集內(nèi)容

龍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

02主辦單位

龍泉市司法局、龍泉市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

03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以稿件提交時間為準)。

04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征集,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

05獎項設置(一)最佳創(chuàng)作獎1名,獎金3000元。(二)最具人氣獎1名,獎金2000元。(三)優(yōu)秀設計獎2名,獎金1000元。(四)入圍獎若干名,普法禮包一份。06征集作品要求

(一)創(chuàng)作要求

1.主題鮮明、寓意深刻。應征作品要能夠充分反映法治宣傳教育這一主題,彰顯法治元素,兼具龍泉市地域文化特色,不得含有任何違反我國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風俗的內(nèi)容。

2.構思新穎、獨具特色。應征作品需圖案簡潔、色彩明快、個性新穎、寓意貼切,符合龍泉普法品牌定位和形象風格,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3.易于識別、便于制作。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明顯區(qū)別于其他著名標識,避免雷同,要適合新媒體以及傳統(tǒng)媒介宣傳的各種用途,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推廣運用,便于識別記憶。

(二)規(guī)格要求

應征作品應當包含IP形象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設計方案需提交電子設計稿。電子設計稿規(guī)格:A4(210*297mm)彩色稿JPG格式、RGB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需包含標準色值、標準字體、矢量圖源文件(PSD/AI/CDR等)。征集作品由作品名稱、作品圖案、作品說明三部分組成。作品說明包括作品創(chuàng)作理念、設計構思、內(nèi)涵寓意等內(nèi)容,字數(shù)不少于150字。

07投稿方式

(一)應征者需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龍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作品有獎征集活動應征登記表》。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chuàng)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二)應征者需將《龍泉市普法卡通IP形象作品有獎征集活動應征登記表》掃描成電子版,連同應征作品一并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lqsfjxjk@163.com),聯(lián)系電話:0578-7262346。一張應征登記表對應一件作品。每位應征者就同一應征項目提供作品不得超過兩個,提供兩個以上作品的,主辦方僅就其中兩個作品進行評審。郵件上需注明“龍泉普法卡通IP形象應征作品+作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

(三)本次征集活動只接受作品及相應材料電子文件的郵件發(fā)送方式,作者無需遞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應材料實物。

08活動須知

(一)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承擔法律責任。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資格,如已發(fā)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fā)的糾紛,由應征者承擔一切經(jīng)濟及法律責任。(如遇作品雷同時,一律按投稿時間靠前者為有效應征作品)

(二)應征作品若獲獎,則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該作品的一切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應征者不得再轉讓第三方或用于產(chǎn)品開發(fā)。主辦方有權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

(三)應征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設計規(guī)范的電子稿原件,以便獲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四)獲獎作品設計者在獲獎后需配合主辦方在細節(jié)上完善作品。

(五)如果無法從所有應征方案中評選出滿意方案,主辦方將酌情采用其他方案。

(六)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guī)則。

識別下方二維碼獲取《應征登記表》

圖片

https://mp.weixin.qq.com/s/xA_FNEKrkF8JwEQo9RzM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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