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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精神表述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和城市市歌征集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890     更新時間:2024-04-14    截止日期:2024-07-19
  為進一步增強城市文化自信
  涵養(yǎng)城市氣質,豐富城市精神
  擦亮文旅康養(yǎng)“五大品牌”
  激發(fā)全市廣大人民群眾
  “愛上一座城、我是長治人”的
  自豪感、榮耀感和使命感
  凝聚起城市轉型發(fā)展的蓬勃動力
  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長治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精神表述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和城市市歌征集
  一、
  征集時間
  投稿自征集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截止,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二、
  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社會各界人士、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參與。
  三、
  征集內容及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傳語
  1.主題鮮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契合長治文化底蘊、地緣特征、發(fā)展定位,彰顯長治獨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風貌。
  2.立意新穎。思維獨特、定位準確、大氣開放,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凝聚力,易于在展覽、宣傳品、媒體、對外宣傳等領域推廣傳播。
  3.語言精練。語句工整押韻、朗朗上口,文字簡潔、規(guī)范,便于理解記憶,字數在12字以內,并附相關創(chuàng)作說明。
  (二)城市精神表述詞
  1.內容要以長治人文內涵、發(fā)展沿革為切入點,其核心要義既要集中反映長治廣大干部群眾繼承和發(fā)揚太行精神,突出展現長治人民在城市建設和推動經濟社會發(fā)展過程中艱苦奮斗、團結拼搏、一往無前的精神風貌,又要彰顯歷史文化特質,體現強烈的時代精神、鮮明的地域文化和濃郁的風土人情,達到歷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新時代特征的有機結合。
  2.須立意高遠、表意準確、響亮得體、易懂易記,便于識別、傳播和普及。
  3.字數限16字以內,作品提交時需附800字左右內涵詮釋和創(chuàng)意說明,無內涵詮釋和創(chuàng)意說明的表述語作品,不列入評審范圍。
  (三)城市形象標識(LOGO)
  1.參評作品應充分體現長治獨具特色的自然景觀、厚重的歷史人文底蘊和蓬勃向上的城市風貌,有充足的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易于理解,方便應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合在各種載體上使用。
  2.形象標識(LOGO)設計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同時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及技術說明(圖樣的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項設計所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
  3.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參評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城市文化IP形象
  1.設計作品能夠彰顯長治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突出長治文化元素,造型方面美觀大方,具有親和友好的特征,容易為廣大市民所喜歡和接受。
  2.IP應為卡通形象,可以由單個形象表現,也可以由多個形象組成,但不得超過2個獨立形象。同時,IP形象要配有中文名和對應的英文名。名稱應便于發(fā)音、記憶,沒有歧義。
  3.設計圖不小于A4幅面,分辨率300dpi,JPEG格式,不小于5MB。也可提交矢量文件、PSD文件,參賽作品為動態(tài)作品的,需提供視頻解析,有設計模型可一并提供。設計稿附不少于600字的創(chuàng)意說明文案,闡明設計內容、名稱含義和設計思路、理念、創(chuàng)意等,說明內容要求表述完整、邏輯清晰。
  (五)城市市歌
  1.詞作要求。主題鮮明,內涵深刻,充分融合長治的歷史、人文和地域特色;意境優(yōu)美,凝聚人心,突出新時代長治發(fā)展成就,展示長治人民的精神風貌;語言生動形象,合轍押韻,易記好唱,便于譜曲,符合大眾的審美情趣。
  2.曲作要求。旋律優(yōu)美和諧,節(jié)奏明快流暢,富有時代氣息,有較強藝術表現力、感染力和傳播力,能充分展現歌詞內涵,易于傳唱。
  3.其他要求。應征作品風格不限,以完整的樂譜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詞、曲、錄音小樣)。鼓勵參與者積極拍攝MV,并隨音樂作品一同提交。
  四、
  投稿方式
  參評作品須通過電子郵件報送,郵件內容應包含參評作品、創(chuàng)作者實名及有效聯(lián)系電話。如作品由兩人以上(含兩人)共同完成,須將共同創(chuàng)作者逐一列明。
  聯(lián)系人:周麗
  聯(lián)系電話:
  郵箱:czxtd2010@163.com
  五、
  作品評選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組織評審委員會從所有應征作品中遴選出一批質量高、代表性強的城市形象宣傳語、城市精神表述詞、城市形象標識(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城市市歌。
  第二階段。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入選作品進行專業(yè)評審,分類依次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和優(yōu)秀獎。
  六、
  獎勵辦法
  1.城市形象宣傳語:
  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2000元;三等獎1名,獎金1000元;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500元。
  2.城市精神表述詞:
  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2000元;三等獎1名,獎金1000元;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500元。
  3.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3000元;三等獎1名,獎金2000元;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500元。
  4.城市文化IP形象: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3000元;三等獎1名,獎金2000元;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500元。
  5.城市市歌:
  一等獎1名,獎金20000元;二等獎1名,獎金10000元;三等獎1名,獎金8000元;優(yōu)秀獎10名,獎金各1000元。(詞作者和曲作者共同獲得)
  以上獎金均為稅前,若應征作品不符合主辦方需求,獎項可空缺。
  七、
  獎項公布
  1.評選結束后,獲獎作品將在長治新聞網、“I長治”微信公眾號等權威媒體集中公示。
  2.獲獎信息公布后,組委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與獲獎者本人以電話形式溝通;如電話溝通不暢,未得到組委會電話通知,請獲獎者主動與大賽組委會聯(lián)系。
  3.領獎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領人領獎時,需持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獲獎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領獎之日起,超過15日未領獎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
  相關聲明
  1.參評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且首發(fā)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平臺公開發(fā)表,未申請專利或進行版權登記,未商品化。稿件原創(chuàng)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負完全責任,若有套作或抄襲等行為,一律取消評獎資格,已獲獎的取消獎勵并依法追回所發(fā)獎金。
  2.所有獲獎作品視為應征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該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主辦單位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發(fā)表,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應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3.主辦單位擁有決定獲獎作品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的權利,獲獎作品如用于后續(xù)使用,應征者需根據主辦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4.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fā)布或者發(fā)表參評作品。
  5.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投稿人在參評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留底稿。
  6.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所有,凡獲獎者均視為認可本說明內容。
  中共長治市委宣傳部
  2024年4月12日
  愛上一座城、我是長治人
  展現才華和智慧

  為城市發(fā)展貢獻力量

https://mp.weixin.qq.com/s/O8FH6hUT4uRcSKR6M6jw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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