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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火熱征集|“龍川手信”標識(LOGO)由您定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5880     更新時間:2024-07-16    截止日期:2024-07-21

  我們需要儀式感
  傳統與新興平面與立體
  網上與線下
  接地氣有生氣
  有溫度有厚度
  用破圈思維聯合社會力量
  幀幀創(chuàng)作秒秒雕琢
  彼此賦能跨界融合
  “龍川手信”標識(LOGO)征集ing
  為推動農業(yè)產業(yè)化高質量發(fā)展,提升龍川縣“龍川手信”品牌整體知名度、影響力和競爭力,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龍川“龍川手信”圖案標識(LOGO)和包裝設計。誠邀熱愛設計的你用點睛之筆為龍川添一抹亮色!
  征集內容及有關要求
  名稱:龍川縣征集“龍川手信”標識(LOGO)及包裝設計
  定位:通過生動形象、國際通用的標識,使“龍川手信”形象生動,印象深刻,起到宣傳推介“龍川手信”資源的作用。
  使用范圍:農副產品。
  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全網公開征集,組織與個人不限。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7月21日截止。
  征集活動組織架構
  主辦:龍川縣人民政府
  承辦:龍川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征集原則
  (一)應征作品內容應積極、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內容,并且要符合中國法律的要求。
  (二)應征作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必須為原創(chuàng)性設計,不得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三)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
  設計要求
  (一)主題鮮明,富有特色。標識(LOGO)設計方案應構思精巧、創(chuàng)意新穎、內涵豐富,緊扣龍川農副產品的主題,結合龍川內涵與傳統文化底蘊。
  (二)形式簡潔,易于識別。色彩明快、簡潔大氣、富有美感、表意明確、識別性強,具備視覺沖擊力,并遵循標識藝術創(chuàng)作規(guī)律,符合標識設計表達規(guī)范。
  (三)適應面廣,便于使用。應具有系統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和運用各種工藝生產制作,圖形要素和色彩要和諧統一,適配不同視覺應用場景,利于推廣應用。
  (四)堅持原創(chuàng),杜絕抄襲。投稿作品須為原創(chuàng),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未參加過其他評選活動,不屬于公開作品,不易和其他圖案相混淆,不得有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
  投稿要求
  (一)提交圖案標識(logo)時,須提供電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2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說明或內涵注釋。
  (二)應征作品電子版本發(fā)送至電子郵箱:dst4219@163.com。郵件標題為“龍川‘龍川手信’品”圖案標識(logo),并附“作者姓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必要信息。
  評選辦法
  投稿優(yōu)秀作品將在龍川新聞微信公眾號進行展示,經網上投票后,將入圍決賽的作品由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最終評選出一、二、三等獎。
  專家委員會評選出的一、二、三等獎作為設計候選方案,最終確定一個獲獎方案為“龍川手信”圖案標識(logo)。
  獎勵辦法
  LOGO設計方案一經采用
  一等獎獎勵價值10000元龍川“龍川手信”及榮譽證書;
  二等獎獎勵價值5000元龍川“龍川手信”及榮譽證書;
  三等獎獎勵價值3000元龍川“龍川手信”及榮譽證書。
  特別聲明
  (一)應征作品不能是對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文旅形象標識LOGO和卡通形象)的復制、修改、改編、演繹等,不能是侵犯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外觀設計等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設計,不能是包含宗教或商業(yè)信息的設計,不能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設計。如發(fā)現作品涉及抄襲等侵權行為,征集活動主辦單位將取消申報者參與本活動資格,相應法律責任由該作品申報者承擔。
  (二)所有收到的應征作品一概不予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三)所有應征者一經提交作品,均表示無條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內容,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變更或撤銷。
  (四)在征集活動期間,無論申報者提交的申報作品是否最終入選,申報者應對因參與本次征集活動所提交的應征方案以及與應征方案相關的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保證其不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任何資料或信息。申報者不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對是否響應本征集作品及是否參加本次征集活動進行商業(yè)性宣傳。在本次征集活動期間,主辦單位保留取消違反上述保密及宣傳限制義務的申報者參加本次征集活動資格的權利。如申報者對上述保密及宣傳限制義務的違反致使主辦單位遭受任何損失,主辦單位有權要求該申報者予以賠償。
  (五)活動主辦方擁有決定本次“龍川手信”圖案標識(logo)的最終權利。
  (六)活動主辦方對包括本規(guī)則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來源:龍川新聞客戶端

https://mp.weixin.qq.com/s/-lU-miujVGNv-KeKAO4j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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