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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杯——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征稿啟事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110     更新時間:2024-01-07    截止日期:2024-03-31
  在漢字發(fā)展演變中,篆、隸、楷三種書體通常稱之為正體。正體書法歷經漫長的傳承與積淀,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審美傳統(tǒng),成為中國書法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引領全市書法工作者、愛好者以傳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為己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作導向,堅持守正創(chuàng)新、賡續(xù)歷史文脈,用優(yōu)秀的書法作品譜寫當代華章,特舉辦“高新杯——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F將征稿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
  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
  昆山高新區(qū)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承辦單位:
  陸家衡藝術館
  昆山高新區(qū)書法家協(xié)會
  二、組織機構
  1.組委會
  組委會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組成,負責展覽組織領導工作。
  2.評審工作委員會
  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組建評審工作委員會,依據相關規(guī)定統(tǒng)籌組織評審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對象
  凡年滿18周歲,昆山籍或工作、生活、學習在昆山市內的書法愛好者。
  2.征稿范圍
  投稿作品需從篆書、隸書、楷書中擇一書體創(chuàng)作。每人限投一件。
  3.作品要求
  (1)內容
  要求積極、健康、向上,堅決抵制調侃崇高、扭曲經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書寫反映昆山地域文化與時代發(fā)展的詩文,提倡自撰,文體不限。
  因書寫內容等產生的糾紛,均由投稿作者負責。使用他人詩文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保持內容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
  (2)材料
  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避免使用易折斷、易破損的紙張。不接收非紙本類材料創(chuàng)作的作品(傳統(tǒng)絹類除外)。為確保展覽裝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來稿請勿機裱托膜。
  (3)規(guī)格
  尺寸為6尺整張(高度不超過180cm,寬度不超過97cm)以內,小字類(單個字徑一般在2cm以內)作品尺寸為4尺整張(高138cm,寬69cm)以內,一律為豎式。手卷作品尺寸為高35cm以內,長度248cm以內。冊頁作品成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正文頁數不超過12頁。所有作品請勿裝裱(冊頁除外)。手卷、冊頁作品入展數量一般不超過入展總數的6%。
  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倡導關注藝術本體、強化自然書寫,提倡精品意識,謝絕應酬之作。反對過度拼貼、包裝、設計、做舊等形式制作。在評審中采取措施盡力規(guī)避書風雷同的現象。
  4.費用及退稿說明
  (1)本屆展覽不收參評費。
  (2)限于人力,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事宜,所有來稿一律不退。
  5.信息填寫
  (1)請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鉛筆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所屬區(qū)鎮(zhèn)、聯(lián)系電話、作品名稱、內容是否自撰。
  (2)每件作品須附《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投稿登記表》《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難用字表》(啟事后附表格,可下載使用),身份證復印件、作品釋文和原引版本復印件隨作品一并寄出。
  (3)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參評。
  四、評審
  1.擬定于2024年4月上旬由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初評預選、復評、終評(含對獲獎作者面試考核)等階段。
  2.擬設一、二、三等獎以及入展作品共60件左右,最終數量根據來稿質量和評審實際情況可進行適當調整。評審結果在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官方微信公眾號公示。
  3.投稿作品須由本人獨立完成,代筆、臨摹、抄襲、集字等均屬違規(guī)行為,違規(guī)者取消資格。
  4.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規(guī)定面試者,取消資格。
  五、展覽
  本次展覽擬定于2024年6月在陸家衡藝術館舉行。
  六、出版
  出版《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獲獎、入展作者頒發(fā)證書。
  2.向入展作者贈送本屆展覽作品集1套。
  3.獲獎作者頒發(fā)獎金。
  4.入展作者具備加入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的條件之一。
  八、征稿日期
  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稿(以當地郵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及相關信息
  地址:陸家衡藝術館(觀林路68號)
  聯(lián)系人:潘星蕾
  電話:
  十、其他事項
  1.投稿作者特別許可如下權利:舉辦單位對參展作品享有展覽、出版、宣傳、信息網絡傳播、研究、攝影及錄像等權利,對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主辦方對全部來稿作品還另享有相關書法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權及展覽權等權利。以上許可均無須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2.收稿及評審期間,作品原件歷經拆封、登記、懸掛、擺放等環(huán)節(jié),或遇突發(fā)情況、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導致作品原件損傷,請投稿作者諒解。
  3.投稿作者一經投稿,即視為完全接受本《征稿啟事》全部約定或要求。
  4.所有來稿應當符合本啟事各項要求。
  5.本啟事解釋權歸昆山市書法家協(xié)會。
  附件
  《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投稿登記表》.doc

  《昆山市首屆正體書法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難用字表》.doc

https://mp.weixin.qq.com/s/yla9klKQiCRw7oUziGbU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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