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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城市形象宣傳語征集啟事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5547     更新時間:2020-11-23    截止日期:2020-12-20
為全面提升包頭的知名度、美譽度,激發(fā)包頭人民的認同感、歸屬感和自豪感,展示包頭城市品位和人文魅力,現(xiàn)公開征集包頭城市形象宣傳語。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傳語盡可能表現(xiàn)以下內涵:

1.包頭有山有水有草原的自然稟賦等;

2.幾千年歲月沉淀的歷史印跡、文化符號和文化內涵等;

3.新中國成立以來包頭的戰(zhàn)略地位、工業(yè)特點、現(xiàn)代特色等。

(二)城市形象宣傳語風格要求

1.要立意高遠、構思新穎,語言凝練、朗朗上口,富有美感,便于記憶、傳播和推廣。

2.必須為新創(chuàng)、原創(chuàng)作品,應明顯區(qū)別于其他城市宣傳語。已宣傳、已發(fā)表、已使用、既有的宣傳語,不在本次征集范圍之內。

3.應征作品盡量為單句。字數(shù)原則上在20個字以內,同時最好提供簡短的闡釋說明。

三、參與方式

(一)電子郵件投稿

投稿郵箱:33589484@qq.com      

投稿時請在郵件主題欄注明“城市形象宣傳語”字樣,在郵件內容中提供作者聯(lián)系方式。

(二)郵寄投稿

郵寄地址:包頭市昆都侖區(qū)烏蘭道20號包頭日報社總編辦   張晨(收)

請在信封上備注“城市形象宣傳語”字樣,郵費自理。

(三)實地送達

地址:包頭市昆都侖區(qū)烏蘭道20號包頭日報社總編辦301室

四、評選程序及獎勵

1.征集截止后,主辦方將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

2.入圍的作品將進行網絡投票。

3.對入圍的作品及最終采納作品將發(fā)放獎品或稿酬。

4.入選宣傳語將廣泛用于對外宣傳、公益廣告、宣傳報道、主題活動等相關城市形象宣傳活動。

五、特別聲明

1.投稿者應對作品擁有完整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若有涉及著作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2.主辦方對入圍宣傳語擁有排他性使用權,并可根據(jù)宣傳需要對入圍宣傳語進行修改、發(fā)表和使用。獲獎者無權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3.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所有稿件恕不退回,請自留底稿。

中共包頭市委宣傳部

包頭市文旅廣電局

包頭日報社

包頭廣播電視臺

2020年11月23日

http://www.baotounews.com.cn/shizheng/p/716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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