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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縣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開始啦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170     更新時間:2021-03-13    截止日期:2021-04-15
  靠你的才華贏取現(xiàn)金獎勵不再是夢

  口號征集活動相關事宜

  為充分展示遂川縣深厚的文化旅游底蘊和旅游品牌形象,準確、鮮明、生動地概括遂川旅游形象,進一步提升我縣全域旅游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遂川縣文旅形象宣傳口號。

  活動開始時間

  活動結束時間

  3月10日

  4月15日

  口號征集相關事宜

  征集內(nèi)容

  遂川縣文旅形象宣傳口號

  征集范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全國廣泛征集,個人、企業(yè)、高校、社會組織和單位均可投稿參加。

  征集作品要求

  1.能準確反映遂川縣歷史文化、地域特點及旅游形象,體現(xiàn)時代特征,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吸引力、傳播力和視聽感染力,具有唯一性,能適用于旅游廣告宣傳、旅游畫冊制作等需要。

  2.主題突出、文字簡練、富有美感,寓意貼切、易讀易記、朗朗上口,字數(shù)在12個字以內(nèi),適合在報刊、網(wǎng)絡、電視等媒體和公眾場合宣傳推介。

  3.口號必須原創(chuàng),鼓勵創(chuàng)新,嚴禁抄襲,網(wǎng)絡或者其它媒介上可以搜索到的已有口號等素材不計入本次征集活動。

  4.口號需附簡單的文字創(chuàng)意說明(300字以內(nèi))。

  5.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不超過3條。

  評選方法和獎勵辦法

  1.本次征集活動具體由遂川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組織實施,文旅局負責召集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

  2.投稿截止后,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征集口號進行評選,評出一等獎一名,獎金1000元并頒發(fā)獲獎證書;二等獎三名,獎金500元并頒發(fā)獲獎證書。

  征集原則

  1.投稿者報送的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要具有獨立的知識產(chǎn)權。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

  2.所有獲獎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及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將其用于相關活動宣傳、畫冊、展覽以及公益宣傳等。

  3.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4.作品獎金均以人民幣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組織或個人在投稿過程中產(chǎn)生的其他費用自理。

  5.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方,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guī)則。

  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通過郵寄紙質(zhì)材料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投稿,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和郵編,并在信封左下角或電子郵件標題中注明“遂川縣文旅形象宣傳口號”字樣。

  郵寄地址

  江西省遂川縣泉江鎮(zhèn)工農(nóng)兵大道9號遂川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宣傳推廣股,郵政編碼:343900。

  電子郵箱地址:scwgj 163.com

  聯(lián)系電話:0796——6324205

  聯(lián)系人:鐘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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