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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有獎征集烏蘇市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的啟事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8710     更新時間:2021-09-27    截止日期:2021-11-30
  為進一步提高烏蘇市旅游業(yè)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塑造烏蘇旅游形象,充分展示烏蘇旅游的獨特魅力,烏蘇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現(xiàn)面向全國公開征集新疆烏蘇市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一、征集內(nèi)容:烏蘇市旅游形象宣傳口號

  二、征集日期: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以網(wǎng)上提交時間或電子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

  三、征集范圍:全國范圍內(nèi)征集,組織或個人不限。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能準確反映烏蘇市旅游形象,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傳效果,能充分體現(xiàn)烏蘇歷史文化和休閑、生態(tài)、文化的旅游特色、本質(zhì)內(nèi)涵和文化精髓,能適用于旅游形象廣告宣傳需要。

  2.口號內(nèi)容要充分體現(xiàn)烏蘇“一城”(烏蘇古城)、“一酒”(烏蘇啤酒)、“一山”(佛山)、“一寺”(承化寺)、“一路”(獨庫公路烏蘇段)的特色和“啤酒之都、幸福烏蘇”的文化內(nèi)涵。

  3.文字簡練、主題突出、富有美感,寓意貼切、易讀易記、朗朗上口,適合在報刊、電視、網(wǎng)絡等媒體和公眾場合宣傳推介,具有強烈的視覺、聽覺沖擊力和震撼力。最好在10個字左右。

  五、評選方法和獎勵辦法:

  1.本次征集活動在烏蘇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具體由烏蘇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組織實施,并負責召集相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

  2.投稿截止后,由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征集口號進行評選。評出一等獎(擬采用)作品1件,獎勵2000元,二等獎(備用)作品2件,獎勵1000元,以上作品均頒發(fā)獲獎證書。

  六、征集原則:

  1.投稿者需了解烏蘇市的地域特色、旅游景區(qū)景點、民俗風情和歷史文化。烏蘇市旅游業(yè)介紹資料請瀏覽烏蘇市政府網(wǎng)站《文化旅游》欄目相關內(nèi)容,網(wǎng)址:www.xjws.gov.cn。

  2.投稿者應提供所擬“旅游形象宣傳口號”的創(chuàng)意說明。

  3.投稿者報送的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作品,要具有獨立的知識產(chǎn)權。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擔。

  4.所有獲獎作品的知識產(chǎn)權及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將其用于相關活動宣傳、畫冊、展覽以及公益宣傳等。

  5.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6.作品獎金均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7.本次活動的解釋權歸主辦方,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即視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各項規(guī)則。

  七、投稿方式:參與者可以電子郵件方式投稿,投稿時請務必注明創(chuàng)作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地址:149518925@qq.com

  聯(lián)系人:桂湘

  聯(lián)系電話:13519952552

  烏蘇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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