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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共文化發(fā)展中心現(xiàn)面向社會開展有獎征名活動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shù):7450     更新時間:2021-09-30    截止日期:2021-10-20
  為更好地服務于基層群眾,打造全民藝術普及服務品牌,提升國家公共文化云項目品牌形象,文化和旅游部全國公共文化發(fā)展中心(以下簡稱“發(fā)展中心”)現(xiàn)面向社會開展有獎征名活動。

  一、國家公共文化云簡介

  在文化和旅游部財務司和公共服務司的支持下,“十四五”期間,發(fā)展中心在財政部立項實施公共文化云項目,主要運用5G、區(qū)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shù)據(jù)等信息技術,以國家公共文化云為依托,聯(lián)合地方文化云,以移動互聯(lián)網為主要渠道,占領手機端,打造覆蓋全國的安全、便捷、權威、豐富、開放的全民藝術普及公共服務總平臺、全民藝術普及資源總庫、公共文化和旅游產品云上交易中心,打造群眾文化活動的大集成、大展臺,深化供給側改革,推動“政府端菜+群眾點菜”向“政府端菜+群眾點菜+群眾做菜”的轉型,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政府與社會相結合、供給與自創(chuàng)相結合的全民藝術普及服務新業(yè)態(tài),有效增強基層群眾對美好文化生活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征集內容

  目前,國家公共文化云所有服務端名稱均為“國家公共文化云”。今后,擬將用于所有移動端的、服務于個人用戶的服務平臺、服務號(如國家公共文化云APP、微信小程序、公眾號、新媒體賬號等)名稱更名為品牌名稱。

  三、征集要求

  (一)健康向上、寓意美好,對標“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能夠體現(xiàn)國家公共文化云服務于基層群眾,全民參與群眾文化活動,文化繁榮興盛,共建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之意;

  (二)符合平臺是以全民藝術普及為基本目標,服務內涵是城鄉(xiāng)居民的美育課堂的基本思路;

  (三)符合國家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避免使用國內外服務平臺、APP、文化傳媒類公司和品牌,以及同領域同行業(yè)的同名重復使用;

  (四)名稱大氣簡潔、朗朗上口,參與者每人提交案名數(shù)量不超過3個;

  (五)案名須有不多于16字的宣傳標語,以及不多于300字的品牌立意,無以上內容的視為無效投稿。

  四、注意事項

  (一)投稿請以書面形式投送,來稿應寫清作者姓名、詳細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

  (二)所有來稿恕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允許一人投多個稿件(不超過3個);

  (四)凡被采用的名字,其著作權及商標申請權均歸發(fā)展中心所有;

  (五)來稿名稱如有雷同,由發(fā)展中心通過宣傳標語和品牌立意判定優(yōu)勝;來稿內容如全文雷同,以最先收件為準;

  (六)征名活動自本啟事發(fā)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結束;

  (七)最終解釋權歸發(fā)展中心所有。

  五、評定

  發(fā)展中心將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按程序報批后確定。

  六、獎勵辦法

  獎勵設:一等獎1名,獎金10000元(稅前);

  二等獎2名,獎金各4000元(稅前);

  三等獎4名,獎金各2000元(稅前)。

  *獲獎名單將通過國家公共文化云平臺公布。

  七、征名來信投送方式

  通過國家公共文化云發(fā)布的“征名啟事投稿入口”進入投稿頁面,填寫相關內容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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