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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城市形象宣傳口號征集啟事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8909     更新時間:2022-03-01    截止日期:2022-03-25
  桂林,靠江而建、依江而筑、傍江而興,是世界著名的國際旅游勝地,是宜居宜養(yǎng)的生態(tài)山水名城,是一座抗戰(zhàn)文化名城,也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兩千多年的歷史變遷賦予了桂林秀甲天下、包容大氣、文明時尚、勇于突破的城市氣質。如今的桂林,正從山水甲天下的魅力名城,向世界級旅游城市邁進。
  為進一步深入學習領會視察桂林時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打造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的總體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營造“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桂林一周年”濃厚氛圍,充分展示桂林全力打造世界級旅游城市的堅定決心,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桂林市委宣傳部從即日起,向全社會發(fā)起桂林城市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
  一
  征集內容
  桂林城市形象宣傳口號。
  二
  征集要求
  (一)征集主題
  圍繞打造世界級旅游城市的總體目標,堅持世界眼光、國際標準、中國風范、廣西特色、桂林經典,充分展現桂林山水美景、歷史底蘊、文化精髓、人文風貌、產業(yè)發(fā)展,以及桂林塑造“世界級山水旅游名城、世界級文化旅游之都、世界級康養(yǎng)休閑勝地、世界級旅游消費中心”的新城市形象定位,準確反映桂林現代化氣質與山水人文相融合的城市新形象,創(chuàng)作桂林城市形象宣傳口號。要充分展示桂林人民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有利于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豪感、榮譽感、責任感,激發(fā)他們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雄心壯志,凝聚打造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的磅礴力量。
  (二)征集作品要求
  1.緊扣主題,高度概括桂林城市氣質,要求凝煉有內涵,朗朗上口,易讀易記,一句話就能記住桂林。
  2.內容健康向上,具有較強的震撼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啟發(fā)性,便于宣傳和號召。
  3.須為最新原創(chuàng)、未發(fā)表過的作品。
  4.投稿人可使用中文或同時使用中英文、漢壯文提交口號。
  (三)征集作品其他要求
  1.如出現單個不同的自然人投稿口號內容一致,且該條口號獲獎,則按比例平分獎金。
  2.如多個自然人組合共同投稿口號,且該條口號獲獎,則獎金發(fā)給多個自然人組合。
  3.如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組合加工,按投稿人投稿內容的字節(jié)數比例來分配獎金。
  4.可通過個人或團體名義投稿,投稿數不超過2條。
  5.一旦確認提交作品后,不得用同一姓名進行多次提交作品。
  6.通過指定電子郵箱和信件郵寄兩種方式提交應征作品及相關信息。
  三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24:00止。
  四
  評選方法
  主辦單位根據征集要求,采取遴選、票選、評審、報審、公布等規(guī)范程序進行。
  (一)遴選。征集活動主辦單位根據投稿數量和質量,遴選出一定數量的入圍作品,進入下一個評選環(huán)節(jié)。
  (二)票選。通過市屬媒體平臺,向社會征求意見,從遴選出來的作品中網絡投票選出票數排名前15的宣傳口號。
  (三)評審。成立宣傳口號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票選出來的宣傳口號進行評審,并進行適當修改,評選出7條宣傳口號。
  (四)報審。征集活動主辦單位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7條獲獎宣傳口號,其中2條主口號、5條副口號。評選結果上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7天。
  (五)公布。利用市屬新聞媒體及相關網絡媒體向社會公布最終結果。
  五
  獎項設置
  設主口號獎2條,每條獎金3000元(含稅);副口號5條,每條獎金1000元(含稅)。
  六
  投稿方式
  稿件需附上投稿人姓名及手機號,比如:“宣傳口號”(作者姓名+手機號),共設兩種投遞方式:
  (一)電子郵件可投遞至:glswxcbxjk@guilin.gov.cn;
  (二)紙質信件須EMS郵寄至:廣西桂林市臨桂區(qū)西城中路69號創(chuàng)業(yè)大廈主樓828室,收件人:桂林城市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聯系方式:0773—2833646、2811997,郵編:541199。
  七
  聲明事項
  應征者請仔細閱讀以下報名聲明,收到征集啟事即視為應征者或合法監(jiān)護人知曉并同意相關事項、應征風險及以下條款。
  (一)應征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共道德習俗。凡涉及抄襲、剽竊、借用等行為的,均由應征者本人承擔一切后果,與主辦單位無關,并且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征集活動所有獎項的知識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在作品展出前進行獲獎作品的專利申報,應征者具有專利的共同署名權。對于獲獎作品,應征者不能轉讓、出版、參加展覽等,否則,主辦單位有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主辦單位對所有應征作品擁有展示、出版和宣傳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本次征集活動獲獎作品進行宣傳、出版、展示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主辦單位有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應征作品一律不退還,應征者應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設計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使用。
  (五)應征作品一經提交,視為應征者同意本聲明的所有內容并受其約束。
  (六)因郵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辦單位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次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報名費、評審費用。
  (八)主辦單位對本次征集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
  中共桂林市委宣傳部

  2022年2月25日

https://mp.weixin.qq.com/s/NLE_NYnFLsa7HcRvuxPq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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