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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揚子江詩學獎”征文大賽征集公告
信息發(fā)布:征集碼頭網(wǎng)    點擊次數(shù):7110    更新時間:2021-08-12
  “揚子江詩學獎”自2013年創(chuàng)辦以來,已歷八屆,在詩歌界多年持續(xù)反響強烈,成為中國新詩獎項中的重要品牌。

  為推動新時代詩歌創(chuàng)作和詩歌評論的繁榮發(fā)展,進一步發(fā)揮優(yōu)秀詩歌作品、詩歌評論在謳歌新時代、溫潤心靈、啟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自即日起,第九屆“揚子江詩學獎”面向海內(nèi)外征集作品。

  一、組織機構(gòu)

  (一)指導(dǎo)單位

  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

  (二)主辦單位

  江蘇省作家協(xié)會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揚子江詩刊

  中共張家港市委宣傳部

  張家港市文學藝術(shù)界聯(lián)合會

  二、獎項設(shè)置

  “揚子江詩學獎”詩歌獎(詩歌作品)3-4名

  “揚子江詩學獎”詩評獎(詩歌評論)1-2名

  三、參評要求

  1、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間在國內(nèi)省級及以上報刊公開發(fā)表的詩歌作品或詩歌評論,申報時須寄發(fā)表刊物原件及參評作品復(fù)印件三份,填寫《第九屆揚子江詩學獎申報表》,附百字個人簡介、姓名、有效聯(lián)系地址、電話、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歡迎自薦和推薦他人作品。

  2、參評詩歌獎:提交的參評詩歌作品為一組新詩(長詩亦可),不少于200行;參評詩評獎:詩歌評論為單篇評論,不低于5000字。

  3、參評者年齡不限。

  4、參評作品如有抄襲或侵權(quán),作者責任自負。微信搜索關(guān)注【寫作投稿副業(yè)優(yōu)選超市】(直接搜ID:tgzwyz8),每日更新海量征稿征文約稿信息

  四、評獎方法

  由主辦單位聘請著名詩人和評論家組成評委會,評出獲獎作品。

  五、時間安排

  申報作品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截稿(以快遞寄件日期為準)。不收電子稿件。

  信封上注明“第九屆揚子江詩學獎”。

  六、投稿地址

  江蘇省張家港市范莊路101號報業(yè)大廈輔樓文聯(lián)309室張紅燕收

  電話:13706229533(張紅燕)

  郵編:215600

  七、申報表下載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即可進入下載鏈接,提取碼為“mild”。

  揚子江詩刊

  中共張家港市委宣傳部

  張家港市文學藝術(shù)界聯(lián)合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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